新京报讯
私家车不得用于租赁,且汽车租赁公司不得配备司机。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服务中,有一些经营者违规,大量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影响了北京汽车租赁以及出租运营的正常秩序。通知发布后,一些租车平台纷纷发表声明“自辩”。
有客运资质才能租赁
当手机叫车逐渐成为一部分人的打车习惯时,一种新兴的叫车方式出现,租车人用手机叫来的并不是正规出租,而是各种品牌的“私车”。这种“叫车服务”有个学名叫“商务租车”,兴起在五六年前,只有少量的备案车辆可以运营。
去年起,几家运营企业开发新的叫车平台,运营企业大批吸纳租赁企业的车辆,有些私家车通过挂靠租赁企业,进入车辆出租市场。交通委运管局昨天下发的《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是对这种现象的“腰斩”。有专家认为,部分租车软件或遭致命打击。
对此类经营行为,《通知》的核心意思是: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即车主需持“客运资质”,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同时,汽车租赁服务不允许配备司机,与出租客运经营区别开。
承租人信息需存档
对租赁企业的管理,交通委运管局出台了新规,即日起,各汽车租赁企业在承接和办理租车业务时,除执行既往规定和程序外,另须严格执行新的规定和要求。
新规要求,租车时要由承租人明确填写租车用途。租车用途不合法合规的,不得将车辆出租。
同时,完整保存承租人身份核实、租车用途、书面告知书的有关资料,并录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纸质和电子数据一致的客户和合同档案信息,留存备查。
车辆在租期间,汽车租赁企业发现或经管理部门告知,该车辆用途不合法合规的,应当依据规定,终止履行合同,1年内不受理该承租人的租车业务。
此外,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将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规定者依法处置,并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指标配置方面做出相应处理。
汽车租赁企业规定
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经营者必须自行配备车辆
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避免与客运经营混为一谈
(一)由承租人明确填写租车用途。租车用途不合法合规的,不得将车辆租予该承租人使用。
(二)向承租人提供书面告知事项;由承租人就告知事项做出承诺并签字。
(三)完整保存承租人身份核实、租车用途、书面告知书的有关资料,并录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纸质和电子数据一致的客户和合同档案信息,留存备查。
(四)车辆在租期间,汽车租赁企业发现或经管理部门告知,该车辆用途不合法合规的,应当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终止履行合同,收回在租车辆,1年内不受理该承租人的租车业务。
(五)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为其他经营业户代开发票,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有网上租车模式
“挂靠”形式
客户可在线选择车型,由平台派车和司机前往。
公司并不购买车辆,在与正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的同时,也在试图以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方式,招募私家车加入。
代表企业:易到用车
易到用车:
不是汽车租赁公司
受《通知》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业务,其中市场扩张最大的易到公司昨天发布声明称,《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始重视预约租车这一创新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管理是政府和易到用车等从业企业的共同诉求。
“易到用车是提供出行服务的垂直信息平台,并不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易到称,其并非汽车租赁公司。
对于代驾服务,易到称“我们一直要求平台上合作的汽车租赁企业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要求规范经营;而代驾是用户的主动行为,用户基于开车不便道路不熟等情况,提出需要司机服务的合理诉求。” 新京报记者 刘夏
P2P模式
车辆闲置的私家车主将信息发布在这一平台上,租车人通过平台找到就近的车主,协商租车时间和费用。平台不为用户提供司机。
代表企业:PP租车、宝驾租车
PP租车:
汽车共享不属租赁
昨日,从事P2P汽车共享的企业宝驾租车发布声明,称“从一开始就将自身定位于‘自驾’范畴,从来没有、未来也没有意愿涉足提供交通委和运输管理局所明令禁止的‘驾驶服务’的客运运输领域”。另一P2P汽车共享平台PP租车也回应称:汽车共享不属于租赁范畴。
此外,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旗下预约租车平台一号专车表示,截至目前没有收到政府相关文件,不给予评论。腾讯旗下预约租车平台优打车相关负责人则称,项目尚未上线,不便回应。
探访
私家车加盟“电召”白天上班晚上拉活
“您先等等,我在家呢,估计去您那还挺堵车。”昨天下午6点,记者用“易到叫车”电召到一辆别克君威,司机孙师傅联系记者时表示还需要等一会才能到位。
这种叫车方式已经很普遍,一方是有需求的用车人,一方是时间和车辆都富余的租车人,他们通过“易到”这个互联网的平台“接头”。
孙师傅说,他成为“易到”的司机已经3年多。从去年开始,“易到”大规模招兵买马扩张。
“易到”用车的运营模式很简单,只要用车的人登录注册成易到的用户,手机可以自动定位上车位置。用户可选的车型非常丰富,有10万左右的小轿车,也有奔驰、宝马等豪车,收费比出租车高。孙师傅说,这些好车大部分是个人使用的,他们将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再与“易到”签合作协议,这些“散兵”就转眼成为“正规军”。白天开车上班,等到晚上就在回家的路上顺道拉几个活儿。
“我注册‘易到’的时候就是托人挂靠的公司。”孙师傅坦言,这样的经营方式其实就是把政府界定的“黑车”合法化了,这个他并不避讳。但想加盟“易到”,也需要有严格岗前培训,以及投保30万的第三者险等。
在采访中,还有部分车主对租赁私家车表示赞成。一名通过PP租车平台将自家车辆出租的车主说,他2个月内接了近20单,赚了5000多元。他认为这种方式能够利用闲置的资源。
声音
私家车禁运营属“重申”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介绍,《通知》主要是直接对汽车租赁企业进行规范和监管,进而实现对电召商务用车企业的间接监管。其中的核心内容包括禁止私家车挂靠和配司机出租,《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早已有明确规定属于违规。
他认为,这是因为商务租车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仅国内众多企业纷纷涉足,连同国外一些行业巨头公司也在陆续进入国内市场。与之相对应的是,私家车通过这种方式去运营的现象越发严重,加剧了交管部门监管难度,加上商务租车软件客观上为非法的营运提供了便利的信息中介平台,交通委才再次予以强调。
“市场有需求不该一刀切”
赵占领表示,北京有100多家正规租赁公司,2万辆左右备案的车辆,这些车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也是制约电召商务用车运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随着互联网租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开始利用多种渠道招募私家车加入,再通过“挂靠”第三方公司的方式与车主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借机“洗白”身份。
《通知》对这样的企业运作模式将造成致命的影响,尤其是对本地私家车资源比较依赖的企业,很有可能就要大幅度缩减司机端的总量。
赵占领认为,政府管理部门收紧行业管理,有规范市场秩序的考虑,但也不能忽视公众消费习惯与市场需求。作为电召市场的补充,商务电召是可以将市场细分并正规化运营的,但北京的汽车租赁企业新增车辆有指标限制,这也导致商务租车软件企业采取完全合规的做法,将面临车辆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他建议管理部门不要对这块市场“一刀切”,应该考虑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尤其是车辆备案和指标控制制度应该适时进行调整,适度放开汽车租赁市场。